去年九月,大连市民蒋先生在中升雷克萨斯4s店买了一辆二手车,开了一年,需要交保险时,被告知保费上浮了30%,一查才知,他买的这辆二手车居然发生过撞死人的大事故,这让蒋先生心里很不舒服。
蒋先生从去年5月份,便开始考察选车,最终在中升雷克萨斯4s店选择了一辆雪铁龙c5二手车。蒋先生说,“当时也是多方考察,最终选择了中升集团雷克萨斯4s店,就是看中品牌销售商的信誉,而且车况也不错,价格不到七万。”虽然是二手车,蒋先生将车买回家这一年来,也是爱护有加,做保养,换轮胎,换配件,一年里也没有出现任何刮蹭的小事故。
今年9月,在蒋先生去交保险的时候,被告诉保费需要上浮30%,蒋先生称:“我去年一年没出险,保费怎么会上浮呢,仔细一看,最后一页上面明确写着有人死亡。我就觉得这个事不对了。”按照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出险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四年保费上浮30%,而当初买车的时候,销售人员明确的告诉蒋先生这辆车没有发生过大事故,而一年后才获知这样意外的信息,让蒋先生不能接受。
蒋先生说:“人死和人伤是两个概念,人死是大事故,合同上明确写的无大事故,我这一年相当于开了一年灵车。”自从知道这辆车是一辆撞死过人的事故车,蒋先生就很打怵开这辆车了。蒋先生还说道:“我这个车光退肯定是不行的,车子的整备费用和今年的保险,也是一部分费用,而且如果销售人员在明知道这个车的情况下,将车卖给我,那么就是构成欺诈了,就算是真不知道,那也应该有违约行为,我觉得最起码得退一赔一。”
对于这辆车发生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销售商表示,并没有故意隐瞒,而且他们也不知情。二手车销售员称,他们收车的时候也都进行了正常的调查,但并不了解,事故使人死亡的情况。
销售部经理也表示,他们收车的时候,对车子的维保记录和保险都做了调查,并留有当时与保险公司询问的电话录音。当蒋先生的事情发生后,他们再次查询了车子的情况,这次证实了车子确实出现过撞死人的事故。“可以让客户白开一年车,并原价退还车款。”
经过双方多次协商,销售商可以原价退还车款,但是赔偿问题双方没有谈妥。该4s店也将此事上报给了公司。
最终,在等待了数日后,销售公司表示,为了弥补给蒋先生带来的损失和影响,他们同意将原车退掉,并为蒋先生置换另一辆9万元到10万的二手车。蒋先生对此也表示接受。(法治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