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六七十元的单价进货,男子周某囤积了7400件假冒加拿大鹅牌羽绒服,刚卖出去二十几件便公安机关被查获。经鉴定,这些羽绒服如果按加拿大鹅出厂价计算达4000多万元,市场价达6400多万元。记者今天获悉,大兴检察院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周某提起公诉,大兴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并经本院审理查明,2019年8月23日,大兴公安分局民警在大兴区某地查获周某购进、存储欲予销售的假冒加拿大鹅品牌羽绒服7400件,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其所使用的商标、衣服款式外观与正品外观基本一致,均系假冒,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出厂价计算合计人民币40222000元,市场价合计为64136000元。
被告人周某于当日主动到达现场投案并对销售假冒的加拿大鹅牌羽绒服供认不讳。
据被告人周某辩解,其在购买衣服的时候是以六七十元的单价进货,是按照尾货购买的,自己不识字,没有注意到品牌的问题,也不了解加拿大鹅这个品牌,是在卸货的时候听别人说是假货,而且购进的衣服大多存储在库房并未销售,仅销售二十余件。
检察官认为,周某的文化程度低不是逃避责任的借口,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租赁库房存储、对外销售,并在微信中发布宣传信息,属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扣押产品货值金额巨大,构成犯罪。
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大兴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大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提醒,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如果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即使销售金额未满五万元,但未销售的货值金额超过十五万元,或者与已销售金额合计超过十五万元,属于犯罪未遂,依然可能定罪处罚;倘若销售金额超过二十五万元,将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
大兴检察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