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结婚”5次的女子领证了:11个月了,终于堂堂正正结婚了,希望有一天冒名者受罚

2020-11-18 09:24:38 作者: “被结婚”5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消息,2020年11月16日,莫名其妙“被结婚”五次的河南驻马店女子尚尚(化名)终于拿到了梦寐以求的结婚证,和她的爱人成为合法夫妻。

今年8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报道了尚尚与男友到当地民政部门准备办理婚姻登记时,发现自己早在2004年就“结婚”了。令她大吃一惊的是,经查询,她在全国五个地方都有结婚登记记录。

经四处奔走乃至将相关婚姻登记部门告上法庭,成功撤销了四个地方的婚姻登记信息,但还剩山东邹城的登记信息没有撤销。江苏一家律师事务所看到扬子晚报紫牛新闻的报道后,主动为尚尚维权。近日,山东邹城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并判决尚尚与第三人的婚姻关系不成立,最后一处错误婚姻登记得以撤销。至此,这起备受公众关注的 “被结婚5次案”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被结婚”五次陷入漫漫维权路

2019年12月10日,尚尚与男友前往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时遭到拒绝,原因是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其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间分别与五名男子在山东邹城、河北定州、河北围场、安徽阜阳、江苏如东办理了婚姻登记。尚尚大为吃惊,“那两年我一直待业在家,没有出过远门,身份证也没丢过,这5个男人我一个都不认识”,随后她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撤销相关的婚姻登记信息。但除了河北两地删除婚姻登记信息外,山东邹城、安徽阜阳、江苏如东的婚姻登记部门拒绝办理,尚尚无奈分别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8月13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当庭判决撤销被告如东县民政局拒绝纠错的答复,确认原告尚尚与第三人沈某某在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的婚姻登记无效,并删除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过维权,四个“被结婚”婚姻登记信息被删除,只剩山东邹城的婚姻登记信息还存在。尚尚起诉后,邹城法院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随着宝宝的出生,准生证、上户口、办医保等问题让尚尚陷入无尽的烦恼之中。

江苏律师对尚尚进行法律援助

扬子晚报紫牛头条报道了尚尚遭遇五次“被结婚”的事情,引起广泛关注。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高朋(扬州)所)负责人看到新闻后,与紫牛新闻记者取得联系,了解尚尚的近况后深表同情,认为一名未婚女子“被结婚”五次,不仅陷入不能合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尴尬境地,名誉还受到损害,实在不该。该律所指派韩巧红律师等3人组成服务团队帮助尚尚。

韩巧红律师讲述代理过程尚尚于2020年4月14日曾向邹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令邹城市民政局撤销案涉错误的婚姻登记,邹城法院以起诉超过期限,法院已通过判决冒名“尚尚”与第三人离婚,不影响尚尚结婚登记为由驳回了尚尚的起诉。但是,尚尚认为这一判决并未从根本上还她的“清白”,这对她自己和她的爱人都不公平。高朋(扬州)所律师团队对此提出了维权方案,一是与民政部门沟通,要求其自行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二是对邹城市法院的行政判决提起再审申请。考虑到申请再审周期较长,律师团队决定先行与民政部门对接。9月14日,律师团队拟定了《撤销婚姻登记申请书》,正准备向邹城市民政局递交时,邹城市人民法院通知尚尚,法院自行启动了对于第三人孟某与冒名“尚尚”的离婚判决的再审程序。

法院再审判婚姻关系不成立

10月16日,律师团队奔赴山东邹城参加庭审,庭审结束后,又与邹城市婚姻登记处进行了对接。

邹城法院庭审现场10月21日,邹城市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法院再审认为,冒名者冒用尚尚的身份信息与原审原告孟某登记结婚后,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而原审原告孟某2004年9月与“冒名尚尚”在婚姻登记处登记,尚尚与孟某并不认识,因此原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确认原审原告孟某与尚尚的婚姻关系不成立。收到判决书后,律师团队立即转发给尚尚,同时起草了撤销案涉婚姻登记记录的申请发送给邹城市婚姻登记处,其后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催促及时删除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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