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腾近7年,错误结婚登记终于撤销了

2020-11-18 10:02:01 作者: 折腾近7年,

折腾近7年,错误结婚登记终于撤销了

离不掉的婚、撤不了的登记、要不回的彩礼、告不赢的官司……7年前,那个带着彩礼、在结婚登记第二天就不见踪影的假新娘,让姚某焦头烂额,陷入维权之困。直到2020年7月,他走进福建省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三级检察院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路线图”,用三个月时间成功解决了困扰他近7年的烦心事。

福建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办案检察官接待申请人

10月14日,是姚某大喜的日子。他牵着女友的手来到福建省闽侯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他和女友终于成为一对合法夫妻。

就在4天前,民政局撤销了他6年多前与一个冒名为“莫某”的女子的婚姻登记。那个带着彩礼、在结婚登记第二天就不见踪影的假新娘,让姚某焦头烂额,陷入维权之困——离不掉的婚、撤不了的登记、要不回的彩礼、告不赢的官司。

直到2020年7月,他走进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福建省三级检察院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路线图”机制,用三个月时间成功化解了困扰他近7年的烦心事。

“今天,是我这么多年来最开心的一天,从此就可以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了。”拿到《结婚证》的那一刻,姚某给帮助他的检察官们发来结婚证照,一起分享他的幸福和快乐。

遭遇骗婚

七年奔波维权未果

2013年12月初,家住闽侯县大湖乡的姚某经人介绍,与自称“莫某”的广西女子相识。几天后,两人在该县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姚某给了“莫某”7万元彩礼。姚某以为自己的生活从此会幸福美满,不料,领证第二天,“莫某”就带着彩礼消失了。

“那天,她说要把7万元彩礼汇给家人,让我带她到银行汇款。其间,她说大厅空气不好要出去透透气,哪能想到,一转眼的工夫人就不见了。这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骗婚。”姚某说。

姚某当即报案,但警方认为,姚某提供的《结婚证》为民政部门颁发的正规结婚证,不存在诈骗事实不予立案;立案不成,姚某接着向民政局申请撤销《结婚证》,也未予受理。理由是,依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受胁迫登记的才可撤销,姚某与“莫某”登记结婚没有受胁迫的情形。

姚某本就家境贫困,被骗后生活更加困苦,全家生计仅靠打零工维持。后来,姚某遇见了如今的女友,两人彼此中意就在一起生活、生育了两个孩子。由于和“莫某”的《结婚证》未被撤销,无法与女友办理婚姻登记,眼看就要上小学的孩子无法落户就学,姚某开始着急起来。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人提示,姚某一纸诉状递到闽侯县法院,但因“莫某”户籍不在本地,当地法院没有管辖权。2019年5月24日,姚某向“莫某”户籍所在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法院提起离婚之诉。法院查明,莫某与戚某已于2010年7月26日办理结婚登记,该莫某不是与姚某办理结婚登记的“莫某”,姚某只好撤回起诉。

2019年8月21日,姚某再次向忻城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自己与莫某的婚姻无效。法院经审理查明,姚某与真实的莫某均不认识对方,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据此可以认定莫某不是与姚某实际登记结婚的人,姚某与真实的莫某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无法判决离婚,裁定驳回起诉。

起诉未果,申请撤销错误婚姻登记无门,无奈之下,2020年1月3日,姚某对民政局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结婚证》,法院受理后,以超过5年起诉期为由裁定不予立案。姚某不服,提起上诉,福州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漫漫维权路,长达6年多,姚某的诉求始终未能得到实质性解决。

主动作为

调查核实厘清争议

今年7月,姚某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向福州市检察院提出了监督申请。检察官初步审查认为,该案是冒名婚姻登记撤销引发的行政纠纷,法院裁判结果并无不当。如果只是简单地作出不予立案监督的决定,结果仍旧是“程序空转”,使当事人陷于诉累。

“厘清争议焦点并积极推动化解,才能真正解决当事人的终身大事。”福建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收到福州市检察院呈报的该案相关情况后会商决定,按照福建省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路线图”工作机制启动化解程序,将该案交闽侯县检察院办理,并由三级检察院组成办案组协同开展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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