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发布重要提示

2020-11-18 12:03:10 作者: 昆明发布重要

记者接着找到了西山区住建局租赁管理市场科,工作人员介绍,接到市民投诉反映后,他们已经介入调查。虽然住建部门作为商品房出租托管租赁的主管部门,但没有处罚权,所以也把调查情况转给了西山区经侦大队。西山经侦则表示,案件正在调查中。

而此类事件并非仅在昆明发生,今年国内多地都出现了租赁公司资金链断裂、跑路失联等情况。

此次,昆明市房地产与经纪协会发布消费提示,一方面是希望住房租赁企业规范经营,另一方面也是提醒租客租房时,应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额房租,并谨慎选择“租金贷”“消费贷”等模式,预防和减少住房租赁过程中出现的风险。

在此次发出的风险提示中,还公布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提供给租赁双方选择使用,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据了解,针对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今年9月7日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特别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存在支付房屋权利人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租金、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产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

这意味着,该条例一旦正式实施,住房租赁企业将很难通过“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方式聚拢租金卷款“跑路”了。

都市条形码记者报道

部分内容来源于:昆明规划建设

编辑:杨舒涵(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