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驾驶人考试大队依据部局“减量控大”有关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安排,考场在完善酒精检测设施设备的基础上,要求各科目考试前对考生实施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并现场向当事人宣读检验结果,坚决依法维护考场秩序,从源头上杜绝酒驾行为的发生。
11月17日,在盛鑫驾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例行检查时,发现考生张XX(准驾车型C3增驾车型C1),经现场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27.0mg/100ml,属饮酒驾驶,考试大队考试员立即取消该考生科目三考试资格,依法移交至市交警大队予以处理。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该驾驶员驾驶证记1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该驾驶员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锡盟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将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增驾资格,一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该考生自认为昨天晚上喝的酒,今天应该不会有问题,殊不知隔夜酒一样会被处罚。
在此考试大队民警提醒大家,坚决不允许酒后参加机动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下步考试大队将根据“减量控大”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各科目考试酒精检测力度,一旦发现上述问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