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司法大数据,近半数纠纷涉及食品类

2020-11-19 16:00:14 作者: 最高法发布网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特点和趋势(2017.1—2020.6)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中,食品类纠纷占比接近半数 ,约11.37%的纠纷案件涉及海淘或进口商品。《报告》还显示,80后和90后是维权主力 ,合计占比超过七成。

《报告》显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共计4.90万件。2017年新收1.33万件,2018年新收1.21万件,同比下降9.02%;2019年新收1.56万件,同比增加28.93%;2020年上半年新收近8000件,较上年同期下降0.43%。

△数据来源: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

食品类纠纷占比接近半数

从商品类型来看,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中,食品类纠纷占比接近半数,为45.65%;其他依次是数码电器类(17.20%)、保健医药类(7.80%)、家具家装类(7.76%)、服饰鞋包类(4.66%)、美妆个护类(4.53%)、家居百货类(4.51%),其他品类合计占比7.89%。约11.37%的纠纷案件涉及海淘或进口商品。

△数据来源: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

《报告》还显示,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中,30.78%的争议涉及食品安全问题,22.56%的纠纷案件中消费者认为卖家的销售存在虚假宣传或其他欺诈行为,21.65%的纠纷案件由于商品缺少必要的标签标注,9.15%的争议涉及假冒伪劣等产品质量问题,其他争议合计占比15.86%。

△数据来源: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

80后和90后是维权主力

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自然人的出生年份占比分别为:60前(2.56%)、60后(4.92%)、70后(13.98%)、80后(44.35%)、90后(32.83%)和00后(1.36%)。

△数据来源: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

从诉讼请求来看,《报告》显示,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中,90.50%的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相应赔偿,83.85%的原告要求退货退款,17.57%的纠纷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2.55%的纠纷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履行买卖合同,2.46%的纠纷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

△数据来源: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

(总台央视记者 李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