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男子龚某见年迈父母被人围着争吵,上前“助阵”时被指将对方两人推倒一个坎下,造成其中一人左手粉碎性骨折。事后,该骨折男子带伤入室将龚某父母打倒在地,这起群殴事件造成5人受伤,龚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赔偿后获对方谅解。11月17日,当地警方将此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付女士年迈的公婆倒在地上(红圈处为她公公)。受访者 供图
今年46岁的龚某,系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大忠桥镇双合铺村人。
妻子付女士介绍称,他们家与公婆家的房子是并排着的,而公婆家与邻居蒋某家的房子中间只隔一条泥土路。
她回忆说,事情发生在2020年4月21日上午10时左右,当时婆婆与邻居蒋某因两家房屋之间的那条泥土路土地问题发生争吵,“蒋某是名老太,年龄较大,说话时体力不支,不小心绊到砖头摔倒在地。”
两家之间的泥土路。
“事发后,蒋某称是我婆婆将她推倒的,此事惊动了村支书。”付女士说,“村支书答应吃完午饭就来处理这事。”
据付女士介绍,当天下午2时左右,村支书还没来得及协调处理这事,蒋某的两个儿子和外孙就到他们家兴师问罪,她公婆见对方人多,急忙跑到门外的坡上,但被对方堵住。
她告诉记者,正在这时,她丈夫龚某看到对方在与他年事已高的父母争吵,还要打人,便跑过去阻拦,随后因言语不合他们动手打了起来,“在争吵和互相推搡中,我丈夫与对方两人同时掉到一个约1米高的坎下,对方一位叫龚欢(化名)的男子左手受伤。”
龚欢受伤现场。
她称,公公害怕他们报复,便把她丈夫拉上坎往家里跑,对方仗着人多不放过她丈夫,龚欢等3男子追到他们家后抡起木凳砸向她公婆,将两老人砸倒在地,她婆婆额头被砸伤,幸亏村里人及时赶到现场制止,才未酿成惨剧。
记者在付女士提供的一张照片上看到,当时一名男子站在屋内一门边盯着一名女子,他身边有一根竖着的木凳,他右手放在木凳上,左手自然下垂,脚边躺着一名老太,他旁边倒在地上的木凳处躺着一名老翁。
付女士说,提凳子的就是行凶男子龚欢,躺在地上的分别是她婆婆和公公,他俩分别是68岁和73岁。
事发后,有人拨打110和120,现场5名受伤人员被救护车送到祁阳县中医院救治。
经医生诊断,付女士的婆婆额头受伤,她公公的CT检查报告单显示,“诊断印象:考虑右侧第10-12肋骨骨折,建议复查。”
对这起群殴事件,祁阳县警方高度重视,案发后他们立即介入调查。
祁阳县警方称,经侦查查明,事发当天上午,付女士的婆婆将邻居蒋某推倒在地致其受伤,当天下午2时左右,蒋某同儿子龚欢等3人在两家人中间的泥路上找到付女士的公婆理论,双方发生争吵,付女士的丈夫龚某听到吵架声后,赶到现场将龚欢等两人推起从1米多高的坎上跌下,导致龚欢受伤,随后引发互殴。
祁阳县警方称,经司法医学鉴定,龚欢的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一级,邻居蒋某以及付女士的公婆等4人的伤势均构成轻微伤。
5月15日,龚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祁阳县公安局刑拘,5月28日,祁阳县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他被变更为取保候审。
事发后,付女士的婆婆被拘留10天,她公公因年龄大没有被拘留。她说,与此同时,龚欢等3男子也被拘留。
付女士质疑说,当时龚欢的手是在屋外的那个坎下受的伤,然而事发后他却带着“粉碎性骨折”的左手,跑到他们家抡起凳子把两名老人打倒在地。
2020年5月21日,祁阳县大忠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龚欢与付女士进行调解。
记者在该调解委员会出具的一份“人民调解协议书”中看到,上面称,龚某被羁押在祁阳县看守所,他妻子付女士与龚欢就赔偿事宜达成的协议是,付女士代丈夫赔偿龚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2.38万元,龚欢自收到这笔赔偿款后,不再追究龚某其他任何民事责任,并对龚某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并自愿放弃追究他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