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鹏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罪出庭支持公诉

2020-11-20 06:39:25 作者: 集宁区人民检

2020年11月16日,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鹏等6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在集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两名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鹏先后纠集被告人李某会、梁某、吴某、范某生、谢某实施了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渐形成了“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本案的依法查处和公开审理,彰显了我们党和政府维护社会法治权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定信念,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和信心,确保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收官。

文字:郭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