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捉奸反被报警“入室抢劫”,律师提醒:捉奸也应遵守法律底线

2020-11-20 14:03:04 作者: 妻子捉奸反被

□楚天都市报记者 张皓

近日,成都一女子带人入室捉奸出轨丈夫,反被报警以“入室抢劫”立案,引发网友热议。相关律师表示不构成抢劫罪,但涉其他罪,捉奸也应坚守法律底线。

王女士的丈夫和女同事进24楼房间(截图)

妻子带人捉奸出轨丈夫

事发今年10月10日,捉奸视频则是最近曝出。昨日上午,楚天都市报记者联系上当事人王女士,她说:“如果是入室抢劫,我早就被抓起来了,还能接听你的电话?”

王女士介绍,7年前,18岁的她和老公在江西认识。7年间,两人白手起家,事业小有起色。结婚两年育有一子一女,小的才半岁。老公是成都一家私立医院副院长,应该是在她怀二胎时出轨了他的女同事。今年3月,她发现该女同事搬到了她家楼下。她住27楼,该女同事住24楼。

王女士说,老公所在的医院离家很近,不到十分钟路程,以前他都是回家吃饭,后来作息时间就变了,每天早上五六点出门,中午也不回家吃饭。她调看医院和小区监控发现,老公和女同事在医院举止暧昧,还常去楼下女同事的住处。于是,她今年10月10日就带人去现场捉奸。

老公报警称她入室抢劫

“老公一米八,体重100公斤,我捉奸时还被他按在床上暴打。”王女士说此前老公一直不承认出轨,如今有证据了还诬告她“入室抢劫”。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玉林派出所出具的接受案件回执单显示:案由为抢劫。案情简述:今年10月10日上午8时许,报警人称四名陌生男女强行闯入家中,对其实施殴打,另将家中女子全身衣服扯坏,拍赤裸视频和照片。随后,家中1000元现金及一只浪琴牌手表、一条宝格丽项链不见了。

去派出所做笔录后,王女士对抢劫“罪名”十分不解。在双方的谈话录音中,王女士的老公否认了出轨,称前一天有人敲女同事的房门,女同事很害怕,他就留下来作陪。妻子不经房主同意,就带人擅自强闯入室,属于犯罪行为,“她带的人我都不认识,房主的东西不见了,谁知道是不是被顺手牵羊了呢?”

对此,王女士称带人是为了保护自己,可即使带了人,她仍挨了打。至于拍赤裸视频,她进屋时女同事本来就是赤身裸体的。

昨日上午,楚天都市报致电受理此案的玉林派出所。接线人员表示不知道是哪个民警在办此案,采访需要通过上级机关。记者随后联系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案仍在调查中,暂不方便透露案情。

律师提醒维权也应遵法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王女士在本案中并不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主观目的,因此不构成入室抢劫罪。但未经同意进入住宅,则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如果对方确有钱物丢失,王女士等人还涉嫌盗窃罪。此外,如果捉奸时有扒衣并拍摄不雅照的行为,则涉嫌侮辱罪。

陈亮律师提醒,捉奸维权也应遵守法律,可以通过警方介入等合法方式固定证据,避免自身有理变成无理,违法甚至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