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二进宫”,漯河这名男子遭重罚

2020-11-21 18:36:29 作者: 酒驾“二进宫

为切实加强“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力度,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队按照支队统一部署,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11月06日21时17分许,示范区大队民警巡逻至018乡道土城王村附近时,发现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比德文牌新能源汽车行迹可疑嫌疑,民警遂对司机进行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其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5.4mg/100ml,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后民警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经上网查询,发现该司机在2018年山东省蓬莱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驾驶员王某已被送至漯河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示范区大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酒后不开车不仅是对自身安全负责,更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酒后驾车,文明出行,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