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2020年10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情况 2020-11-23 14:36:28 作者: 嘉定区202 备注:根据沪民规〔2020〕12号,从2020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40元,城乡低保家庭中的16周岁(含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为每人每月1615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根据家庭人均收入,实行差额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