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酒壮人胆,三杯两盏下肚,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可是胆再壮,也不该触碰法律红线。近日,通海一男子醉酒后提刀打砸路边车辆,最终换来了行政拘留十二日处罚。
10月6日凌晨2时许,秀山派出所接李某报警称:在秀山街道“四阁楼”处,我驾驶一辆单排座汽车来搬货时,被一名男子拿刀无故将我的车玻璃砍坏,请出警处理。接到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一男子浑身酒气,手里还提着一把刀,民警向报警人了解情况后将该醉酒男子带回秀山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在秀山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待其酒醒后,冯某(男,28岁)交代,其于10月5日晚20时许和朋友在小菜市场喝酒,一直喝到22时许,之后还觉得不尽兴,于是又来到东街某铺子继续喝酒,一直喝到23时许。之后冯某就打电话给前妻普某某,电话拨通之后发现不是前妻普某某接听,冯某遂怀疑前妻与他人交往,两人便开始在电话里争吵,争吵之后两人便约好在“四阁楼”见面。
之后冯某便回到其租住的地方提着一把长刀去秀山街道“四阁楼”找前妻,因追问前妻的个人感情,两人又开始争吵起来,此时正好李某驾驶一辆单排座小型汽车经过,于是冯某就认为李某正是与前妻普某某“交往”之人,二话不说举起刀便朝李某驾驶的汽车车箱砍了一刀,李某看势迅速驾车离开;李某走后,其又看见刘某驾驶一辆单排座小货车从其身边经过,借着酒劲上头,其提着长刀追上去,二话不说便朝刘某驾驶的车辆副驾驶砍了一刀,致刘某副驾驶的车窗玻璃、车门处被砍坏,损失共计1000余元。冯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我今天做的事太错了,想想太对不起我女儿,喝酒误事,以后我再也不喝那么多的酒,希望公安机关能对我宽大处理”。冯某懊悔的说道。
目前,冯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之处罚,收缴作案工具长刀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