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强行拘禁妙龄女子,多次发生性关系,现男子已判刑

2020-11-26 12:41:28 作者: 福建一男子强

人立身应当正直。一个人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做违法乱纪之事。这不仅仅是违法了国家的法定法规,更是危害他人,严重破坏风气的行为。如果人人都是为了自己的一时欲望,亦或者为了自己的一点私利,就肆意妄为,不看重国家的法律法规,严重越过国家底线。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国风。那么等待的将会是,国家和法律的严惩不可怠慢。但还是有个别人,明知道法律的严肃性,还是在做违法乱纪行为。

11月24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份起诉书,这起诉书中的内容,就有着违法行为。

据了解,今年25岁的,被告人,陈某是福建永泰人。2019年12月19日,这天被告人将被害人王某约出来,随后在那晚9时许,被告人通过暴力的方式,在语言上的威胁和拖拽等方式,将王某来到了宝龙城市广场的一酒店公寓内。在房间里面,陈某更是再次通过暴力的方式,用手和脚对其王某进行了殴打行为,强行与王某发生3次,不正当性行为。在这期间,陈某竟还用手机拍摄了两人不雅的视频,用作威胁王某使用。次日凌晨时许,王某因为陈某的殴打等,使其头部受伤疼痛难忍,被告人才选择了退房带着被害人去医院进行就诊。

2019年12月20日凌晨,陈某将王某从医院带离,并且想将王某带回其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两人先行住进了福州台江的一家酒店内,在这期间,陈某再次通过强制的手段,使其和王某再次发生性关系。

在上午10时左右,陈某睡着,王某正因陈某在熟睡中才能使其逃离。当晚,王某在朋友的陪伴下来到公安局,向警方报案。

经过人民检察院的认定,被告人以强制的手段,严重违背了女性的意志,使其和王某强行发生性关系,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对其被告人王某判处3年八个月的有期徒刑。

作为国家公民,任何人无论是因为财物,欲望等,都不能做有违法乱纪行为。被告人陈某的所作所为,更是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合法权益和女性意志,对王某所造成的伤害更是可想而知。像这种有违人性,和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当作无视,肆意践踏我国的法律的底线,更是对其被害人的身心造成的伤害。而被告人陈某,也必将在牢里接受法律教导,和国家的教育,自食其果。

作为我国公民,应当时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触碰国家底线,无论因为欲望亦或者因为财物,都应当谨记法律的规定不践踏国家法律底线。配合国家肃清风气,不做有违法之事。对有害国家和公民的违法之事,应当远离后并上报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扫清害虫,清理有害国家的肮脏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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