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通报2020年度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十起典型案例

2020-11-27 07:20:15 作者: 邯郸市通报2

2020年邯郸市医疗保障局以加强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线,聚焦破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增强基金风险意识,强化过程管控,开展“三项检查”,探索长效机制,夯实监管基础,医保基金监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11月26日上午,邯郸市举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邯郸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中查处的十起典型案例。

一、磁县磁州镇冯某某卫生室。该卫生室部分门诊登记和处方与病人实际治疗不符,部分门诊处方患者签字笔迹相似,抽查的8种药品耗材进销存数量不符。依据相关规定,拒付违规费用,暂停医保服务六个月。

二、永年区飞宇诊所。该诊所未建立进销存台帐,未做到日清月结,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账目混乱,门诊处方、随货同行等资料不完整。依据相关规定,暂停医保服务三个月。

三、丛台区康恒药房。该药房为其他非定点药房代刷医保卡。依据相关规定,解除与该药房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且3年内不再接受重新申请。

四、邯郸市修正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丛台区东环路店。该药房无进销存管理系统,且药店二楼有与药械经营无关的其他经营性场所,违规设立店中店。依据相关规定,暂停医保服务3个月。

五、邯郸市德路康医药销售连锁有限公司康和药房。 该药房医保结算记录与药店实际销售记录不符,存在违规刷卡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退回违规问题涉及的医保基金并处两倍罚款。

六、永年区西阳城乡卫生院。该院中医适宜技术理疗项目无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单,小针刀治疗超部位收费、超标准收费。依据相关规定,拒付违规费用,暂停“小针刀”医师医保处方权6个月。

七、鸡泽县双塔镇卫生院。该院个别住院患者输液治疗后离院回家,违规不在院,依据相关规定,拒付违规费用。

八、峰峰安康医院。该院收取精神病护理费的同时收取二级护理费,属于重复收费,依据相关规定,拒付违规费用。

九、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磁县支公司。该公司在承办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业务中,将意外伤害医保病人应报销项目在医保结算系统中录入为自费项目,或将限价较高的项目在医保结算系统中录入为限价较低的项目,降低参保群众医保待遇。依据相关规定,责成该公司按政策规定整改,且暂不返还该公司2019年度履约保证金。

十、临漳县西羊羔乡漳潮村村民任某某。任某某在工地受伤,入院治疗时谎称在家接灯线时不慎摔伤,并将相关资料按照意外伤害申请保险公司报销。依据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将涉嫌骗保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