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伤重死亡!阳春一男子驾车撞二轮机动车,还逃逸...
2020年11月23日9时20分,新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市公安局110指令: 2020年11月23日9时15分许,在新兴县水台镇双和公路食天下饭店门前路段,发生一宗一辆无号普通二轮机动车被其他车辆碰撞,造成二轮机动车驾驶人受伤倒地不起、车辆损坏,肇事司机驾车逃离现场的道路交通事故。
警情就是命令,接报后,县局交警大队长练泽辉、副大队长傅国璋和事故处理中队长黎浩华及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将情况向分管副局长刘尧辉汇报。刘尧辉副局长立即作出指示,要全力以赴,及早破案,消除社会影响,并对该宗案件的侦破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此时,120救护车到达现场, 医生对伤者李X义(男,49岁,贵州省绥阳县旺草镇石羊村人) 进行抢救,但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现场,民警仔细勘查,发现只遗留下一些车辆碰撞后留下的前大灯碎片和前挡风玻璃碎片,没有其他证据,据此推断,肇事逃逸车辆肯定前挡风玻璃和前大灯已经破碎。根据这一推断,民警立即对肇事车辆进行追查,同时走访附近群众和商户。
经查控,在距离事故现场大约3公里外的一块荒地上发现了一辆号牌为粤Q车牌的小型轿车停放着,该辆小轿车前大灯和前挡风玻璃已经破碎,完全符合事故现场遗留物的可疑车辆,但车内空无一人,办案人员马上将该车辆查扣,并通过系统查询,找到车主(阳春人),但车主称平时将车辆放在某汽车出租公司(阳春市)出租给他人使用,不是自己使用。
办案人员马上联系某汽车出租公司的负责人,负责人提供出该粤Q车牌的小型轿车在该时间段内是由彭X丽(阳春人)租用,办案人员立即联系租用人彭X丽,彭X丽称不是其本人驾驶该车辆,而是其男朋友许X有驾驶。办案人员又立即联系到许X有,对其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劝其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慑于法律的威力,2020年11月24日中午,许X有(男、24岁、阳春市八甲镇黄那村委会大坪村人)到县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乘车人彭X丽等4人也到中队提供情况。
经审讯,许X有对其驾驶粤Q 号牌小型轿车在新兴县水台镇双和公路食天下饭店门前路段,碰撞一辆普通二轮机动车,致驾驶人伤重死亡、车辆损坏的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丨新兴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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