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市放宽高级教师评审条件,乡村中小学教师将迎来新一轮晋级潮

2020-11-29 07:58:06 作者: 多省市放宽高

从今年起,多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开始向乡村学校倾斜。规定凡是在乡村学校任教一定年限的老师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副高级),不受学校分配名额(质数)的限制。并且规定距离退休年龄不超过两年的老师只要申报的基本条件符合要求,则可直接认定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这对于乡村学校教师来说是个大喜讯,因为成为中小学高级教师,意味着其工资会提高一个较大的档次。

目前,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及职称共分为4个大级,13个小级,4个大级分别是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其中正高级职称对应职务工资级别1~4级,副高级职称对应工资级别5~7级,中级职称对应工资级别8~10级,初级职称对应工资级别11~13级。这13个等级的工资差额相当大,按照2015年的标准计算,正高级中的的一级职务工资为3810元,初级职称的13级工资则只有1150元,相差2660元。而正高级职称的1级工资和2级工资则是相差900元。如果加上单位负责缴纳的五险一金,相差就会更大。因此,职务晋升成为中小学教师梦寐以求的目标。

那么教师晋级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虽然各地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但大体情况是相同的。以副高级教师为例,其基本条件(红本)是:晋升中级职务满5年,具有相应的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技术职务资格证、普通话证等。其次是评审的加分条件(蓝本),这是一个分项很细的系统。例如获得市级优秀教师的可加5分,有省级一等奖论文可加5分等。

就表面上看,这个评审晋级的方案似乎是公平的。因为基本条件硬指标,评审的加分条件也非常客观,谁评优评先的级别高,教学业绩突出,论文课题贡献大,谁就最有资格评上,表面看似乎也是公平竞争。但实际操作并不是这样,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加分条件中的“评优评先”不够客观公正。每年上级下达的评优评先指标往往不是客观公正的评比,而是和学校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人员存在这样那样关系的老师,或者是善于吹牛拍马、请客送礼的老师往往就容易评上。而和领导没有任何关系,又不善于投机钻营、吹牛拍马的老师,虽然工作踏踏实实,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往往评优评先时名落孙山。

二是资料的造假。善于投机钻营的老师会通过各种手段弄虚作假。而工作认真负责的老师却把心思一门心思都放在教学上,对于材料的造假就显得比较单纯。

由于以上两个原因导致工作认真负责的老师,在评审材料上比不过投机钻营的老师。投机钻营者顺利通过评审,工作兢兢业业者希望却成肥皂泡。有关省份政策的调整,是非常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