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桂林一男人因第五次酒驾且无证驾驭,被交警部门行政拘留20天。十二月21日,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将其名下相关车辆列入查缉布控体系“黑名单”,将施行实时追寻。
本年十月20日1时20分许,一辆悬挂“桂C7***0”号牌的白色小轿车行进至七星区漓江路漓江桥时,在此展开夜查举动的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星大队执勤交警对其进行例行查看。驾驭员陶某接受了呼气式酒精测验,其检测成果为35mg/100ml,归于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驭员陶某当场供认其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现实。民警随后对其身份等信息做进一步核实时发现,陶某所持有的驾驭证归于撤消状况,且此次是陶某第五次因饮酒后驾驭机动车被交警查办。随后,民警对其开具处分决定书,并依法对其驾驭车辆进行拖移。
据办案民警介绍,算上此次酒驾及无证驾驭被交警查办,驾驭员陶某在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期间,共有五次饮酒后驾驭机动车、三次无证驾驭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载,先后被象山、七星、秀峰交警大队处过暂扣驾驭证、撤消驾驭证、罚款、行政拘留等处分。
据陶某告知,他曾持有C1驾驭证,于二零一九年3月因“二次酒驾”被交警部门撤消。之后他都抱着侥幸心理,到清晨才开车上路,认为能够躲过交警查看。
十二月17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七星交警大队对陶某未获得机动车驾驭证驾驭机动车的(非法令特别列明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分款1500元;一起对其饮酒后驾驭机动车被处分,再次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分款1000元。陶某将被兼并履行行政拘留20天。
据悉,考虑到陶某多次酒后驾驭的严峻交通违法行为,十二月21日,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将其名下相关的车辆列入查缉布控体系“黑名单”,并进行实时追寻,一旦有预警提示,交警部门将对该车进行阻拦查看,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来历:桂林晚报通讯员聂梦娴 唐舒格 记者莫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