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交巡警:违法停车酿成事故 车损人伤悔不当初

2020-12-24 03:22:59 作者: 惠民交巡警: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君彩 见习记者 段峰 通讯员 韩学良 王伟军 滨州报导

近来,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239省道何坊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产生一同交通事故。大队民警抵达现场问询当事人得知,宫某驾驭电动三轮车沿239省道由南向北行进至38KM+600M路段时,碰撞到停放在路旁边一辆重型自卸卡车的尾部,形成车辆损坏、宫某受伤。

宫某驾驭电动三轮车,因清晨时段有细微雾气,路途视野含糊,驾驭人未能及时看清前方路途的状况;王某驾驭重型自卸卡车违法泊车,车辆后方没有摆放警示标志,敞开示宽灯,是这起路途交通事故产生的原因。

惠民交巡警提示广大群众,恶劣气候能见度低,驾驭车辆一定要依照操作标准安全驾驭、文明驾驭,确保安全;暂时泊车时应当紧靠路途右侧,驾驭人不得离车,不得阻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夜间或许在风、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候条件下暂时泊车,应当敞开风险报警闪光灯、示宽灯、后位灯、设置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