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怀孕的妻子“顶包”,姜某被拘

2020-12-25 12:01:46 作者: 让怀孕的妻子

十二月22日,东乡区公安局金峰派出所查办了一同替别人顶包供给虚伪证言案。

十一月28日,姜某驾驭一辆黑色小型汽车在东乡区孝岗镇恒安中路文化馆邻近路段与一辆白色小型汽车相撞,其下车检查状况后便脱离了现场。

交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现场只要一位孕妈妈付某,她坚称自己是黑色小型汽车的驾驭员,在民警制造询问笔录期间仍然坚称是自己驾驭的黑色小型汽车。

民警查询后发现付某是黑色小车车主姜某的妻子,姜某在产生交通闯祸后,没有挑选报警或许与当事人洽谈,而是直接逃逸。为躲避处分,姜某在逃逸过程中联络已怀孕的妻子付某,要求其顶包。在依据面前付某终究承认了替老公姜某顶包的违法现实。

交警大队随后将付某移送金峰派出所处理。因付某供给虚伪证言,金峰派出所依据《治安办理处分法》依法抵挡某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的处分,因为付某已怀孕,故行政拘留不履行。交警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闯祸逃逸行为对姜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民警提示:

一、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即使没有脱离现场,找人代替自身便是一种片面躲避事故责任的行为,也是逃逸。

二、帮人“顶包”的别以为自己没闯祸就能置之事外,在不构成犯罪的状况下,“顶包”人归于波折社会办理次序的行为,会遭到行政处分。在闯祸人构成犯罪的状况下,“顶包”人乃至或许构成包庇罪。

来历: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

责任编辑:余 娟

监 制:殷伟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