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30日,两辆轿车在北京丰台区榴乡桥上开车“怄气”,频频变道别车,终究形成交通事端。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十二月24日通报,日前,该院依法以涉嫌风险驾驭罪对涉案的齐某某、李某某两名司机提起公诉。
检方通报称,十一月30日早顶峰时段,齐某某驾驭黑色轿车与李某某驾驭白色轿车都在榴乡桥路口等候红绿灯。绿灯亮起,两车先后经过路口,李某某驾驭白色轿车首先向左边车道完结变道,而齐某某也想向左变道,李某某未对其让行,齐某某变道不成便心生怨气。
之后,齐某某屡次强行变道,在榴乡桥上弯曲穿行、减速慢行,成心对李某某进行“别车”,李某某也左右变道,企图脱节齐某某,但未能成功。最终,李某某头脑发热,一气之下从最左边车道左边对齐某某强行超速超车,导致两车产生交通事端。
据此前警方通报,此事最早在网上发酵,视频“南四环德贤路两车怄气产生剐蹭”被广泛传播,之后,警方依法将两车驾驭员传唤至公安机关承受查询,并同步展开查询造访作业。
经查,事端产生在十一月30日8时许,齐某某48岁,李某某45岁,两边因行车胶葛“怄气”、彼此别车,后产生剐蹭,两车轻度受损,人员未受伤。
承办检察官对二人进行讯问进程中,二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
为何故风险驾驭罪对二人提起公诉,检察官解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则,在路途上驾驭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风险驾驭罪,处拘役,并处罚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事例指引,机动车驾驭员出于竞技、寻求影响、怄气等动机在路途上弯曲穿行、快速追逐行进的,归于“追逐竞驶”;归纳考虑形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状况,以及超越限速、闯红灯、强行超车、抵抗交通法令等严峻违背路途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定“情节恶劣”。本案中,齐某某、李某某均已涉嫌风险驾驭罪。
检察官提示,广阔司机在驾车途中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彼此礼让、文明驾驭,一起保护交通秩序,切忌出于竞技、怄气、寻求影响等原因彼此追逐,损害本身和别人的行车安全。“路途千万条,遵法第一条”,任何冒犯法令,损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遭到法令的制裁。此前报导:北京南四环两司机怄气别车,刑拘!
近来,北京南四环德贤路上两车怄气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事发时刻为十一月30日上午9时许,德贤路北向南方向,一位市民的行车记录仪拍照下事发进程。一辆白色轿车和一辆黑色轿车屡次由于变道差点产生触摸。在白色轿车第四次往左变道时,黑色轿车相同往左变道,两边剐蹭在一起。
@丰台警事 发布状况通报:
针对网传视频“南四环德贤路两车怄气产生剐蹭”状况,警方依法将两车驾驭员传唤至公安机关承受查询,并同步展开事发路段监控视频提取、造访问询目睹大众等作业。
经查,十一月30日8时许,齐某如(男,48岁)驾驭黑色小客车,由北向南行进至南四环榴乡桥上时,因改变车道,与白色小客车驾驭员李某国(男,45岁)产生行车胶葛,两边“怄气”、彼此别车,后产生剐蹭,两车轻度受损,人员未受伤。
齐某如、李某国的行为严峻影响路途交通安全,现在两人因涉嫌风险驾驭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子正在进一步作业中。
来历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宇
监制:童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