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成心杀人等违法,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违法时有发生,触目惊心。
而依据修正前的刑法规则,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承当刑事责任。
更令人痛心的是,有的孩子违法后因未到刑事责任年纪免于惩罚,多年后竟然再度犯案,且方法愈加残酷……
民之所呼,法之所向。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经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间规则,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成心杀人、成心伤害罪,致人逝世或许以特别残暴手法致人重伤形成严峻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让这些犯下重罪的“小恶魔”们遭到应有的制裁。
未成年人违法,触动太多人心。
事前的防备,永久好过过后的惩治。
这次常委会会议表决经过新修订的防备未成年人违法法,对未成年人偏常行为施行分级防备,进一步完善专门教育。
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纪不予刑事处分的“问题孩子”,经专门教育辅导委员会评价赞同,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能够决议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防备未成年人违法,不仅是法令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唯有凝集全社会力气,完善教育机制、加强心思干涉、守牢法令底线,才干更好护航孩子身心健康,让祖国的花朵茁壮成长。
来历:新华社、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