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迁安一宝妈摊主卖童装时收到假币

2020-11-20 11:58:30 作者: 当心!迁安一

随着手机支付的普及,生活中使用现金的人越来越少,假币也很难再流入市场,但是即便如此,仍有人伺机而动,使用假币谋取利益,扰乱市场秩序。近日市民高女士(化名)就收到了两张百元假币。

小本生意遭遇假币骗局

据了解,高女士是一位宝妈,平时主要在家通过朋友圈、微信圈卖卖童装,偶尔会到室外设置小摊位销售,赚取辛苦钱。近日,高女士在室外摆摊卖童装时收到两张红色百元大钞,由于是小本经营,且不时常外出,高女士并没有验钞机,收到现金后,出于对顾客的信任,高女士并没有过多查看,但未料到,收到的二百元现金竟是假币。

“太可恨了,辛辛苦苦卖衣服,每件衣服才赚几块钱,那么累,还顾不上孩子,还收到两张假钞”,信任被辜负,辛苦钱因两张假钞化为泡影,高女士内心十分委屈。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币也经历了几次“更新换代”,手机支付功能逐渐普及,使用现金的人越来越少,对于真假货币的辨认能力也逐渐弱化,这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综合以往迁安发现假币的案例,在进行商品交易的过程中,小编总结了以下三点心得:

1、增强对假币的防范意识,提高识别假币的能力;

2、交易时尽量使用验钞机;

3、交易完毕后,尽量不要让对方再接触现金,以防被“调包”。如对方接触到现金一定要进行二次检验,防止被骗。

遵守法律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敬畏法律是每一位公民应守的底线。我国法律严厉打击假币的制造与流通,《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小编提醒

使用假币不仅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更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是违法行为。如不慎收到假币,需主动上交银行或公安机关,私自使用是违法行为;发现有人持有、使用假币的,请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