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速上一辆“会议用车”超速57.5%,民警一查还发现...

2020-12-26 19:59:46 作者: 广西高速上一

近来

河池交警在辖区高速公路上

发现了一辆车牌上挂着

“会议用车”的大客车超速行进

民警在查办过程中发现

驾车司机仍是......

十二月22日17时许,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办理三大队民警在兰海高速南丹段芒场泊车区展开交通违法整治举动。

在查看车辆经过监控卡口图片时,民警发现一辆丰田牌大型一般客车存在超速违法,该路段限速80km/h,该车时速为126km/h,超速率达57.5%,并且车辆前后车牌均被写有“会议用车”牌子遮挡。

发现此警情,现场民警当即展开查缉布控作业。

当涉嫌违法的车辆接近服务区进口时,民警当即上前将该车拦下,带到安全区域承受查看。

民警查看发现,车辆前后车牌均被螺丝钉钉上“会议用车”的牌子,已涉嫌不合法遮挡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责令司机黎某把遮挡车号牌的“会议用车”牌子拆下。

当民警问询司机黎某为何超速行进时,黎某否定自己所为,随后给民警出示一份写有“贵州省独山县某公司外出调查”的车辆派车单,称接手单位客车时车牌就这样被挡住了。在民警的批判教育下,黎某总算供认自己遮挡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央求民警宽恕。

在进一步查看中,民警还发现司机黎某持有A2驾驭证,A2驾驭证并不具有大型一般客车的驾驭资历,但黎某却驾驭该大客车有两年之久。

终究,民警依法对黎某超速、遮挡号牌、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给予处分,即客车超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罚款1000元、记12分;遮挡车号牌,罚款200元、记12分;驾驭客车准驾不符,罚款1000元、记12分。

三条交通违法被兼并处以记36分,罚款2200元。

罚款并不是意图

保证路畅民安才是交警终究意图

期望广阔驾驭人

自觉做到恪守交通规则出行

对自己担任,对家人担任!

出行提示

因南宁沙井至吴圩高速公路项目施工需求,二零二零年十二月24日至2021年9月31日,每天7:00至19:00,有大型箱梁运送车队从横县六景互通行进至吴圩西互通、沙井互通。

车队行进线路如下:G72泉南高速六景互通至那容立交、G7201南宁南绕城高速至沙井互通方向、G7201南宁绕城高速那马北互通转G75兰海高速北海方向、S45吴大高速团福互通往机场吴圩西方向。请途径此道路的广阔驾驭员朋友减速慢行,留意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