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非法获取1.6亿条个人信息,案子判了

2020-12-27 02:41:20 作者: 三人非法获取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宋薇记者顾潇)浙江一名男人伙同他人,使用作业之便不合法获取的1.6亿条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还专门开起了公司,通过出售信息不合法获利800余万元。近来,金某、郭某、盖某三名主犯因犯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别离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别离被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金某等人不合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截图

二零一九年年头,扬州高邮警方在网络巡查时发现,一个ID为“灯光璀璨”的网民在网上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并从中不合法牟利。警方通过作业,将其抓获归案。据警方查询,“灯光璀璨”名叫巴某,是一名程序员,他手中把握的600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是在帮上海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修理时,从该公司的数据库里盗取来的。

巴某的供述引起了民警的高度重视,上海这家网络科技公司为何会有数量如此巨大的公民个人信息量?高邮警方当即树立专案组,安排抽调精干警力打开查询。

通过细致侦办,一个不合法获取、不合法出售、不合法供给很多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渐渐浮出水面。上海这家网络科技公司的负责人金某,曾供职于某稳妥公司。作业期间,发现公司数据库的缝隙,就伙同郭某、盖某等人从中盗取2亿多条公民个人信息。随后,金某等人从稳妥公司辞去职务。

因为手里把握很多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金某、郭某、盖某于二零一六年6月合伙树立了网络科技公司,将前期盗取的很多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进行清洗、归类,树立专门数据库。为开辟事务,以开办的网络科技公司与相关稳妥公司、借款公司签约,协助其展开广告宣传、推销产品获取订单。为了欲盖弥彰,在接到订单后,金某等人以公司的名义聘请了外包公司,将事前做好的数据库内公民个人信息供给给雇佣话务员拨打电话,承认有意向性稳妥、借款客户后再供给给与其公司协作稳妥、借款公司,从中获利。

△作案工具

经查,以犯罪嫌疑人金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使用不合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对外树立运营公司,采纳公司化运作、清晰内部分工、树立专门数据库,很多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不合法获利。因为案情严重、触及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巨大,该案被公安部挂牌督办。据统计,该犯罪团伙从海量信息资源中筛选出公民个人信息算计180余万条进行出售,不合法获利算计人民币800余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在金某等人的移动硬盘中抄获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名字、手机号码等)算计1.6亿余条(去重后)。

近来,高邮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终究法院以金某、郭某、盖某三人犯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别离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别离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别离判处张某、吴某、巴某有期徒刑三年,给予五年至三年不等的缓刑,并别离判处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对金某、郭某、盖某未退出的不合法所得人民币六百六十九万元持续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