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如履薄冰,一旦失足,万劫不复。可有些人总是心存侥幸,不知悔改,一而再再而三的应战法令威望。这不,怀远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大队的民警们又抄获了一名男人在四年内接连三次酒后驾车被查,屡教不改的事例。
十二月25日,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荆山镇设卡查办酒后驾驭等要点违法行为。晚上10时许,一名酒驾司机常某违法阅历也着实让执勤民警开了视野,该驾驭员被拦停进行呼气式酒精测验承认喝酒驾驭后,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驭证等相关手续,该常姓驾驭员说话支支吾吾,一会说有驾驭证没带身上,一会说记不住身份证号码,民警经过人脸辨认承认其身份后查验其驾驭证,让在场的执勤民警感到吃惊,常某分别在二零一六年5月16日、2017年5月13日酒后驾驭被查,竟然这是第三次喝酒后驾驭机动车被抄获了。
根据相关法令规定,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天以下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