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对公开撕毁法令文书、轻视法令庄严的被履行人吴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议。
请求履行人李某与被履行人吴某系朋友联系,吴某因经商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告贷20万元。告贷到期后,吴某未准时归还,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定收效后,吴某未按法令文书的规则履行义务,李某遂向法院请求履行。
履行法官前往吴某住处送达相关履行法令文书。在履行法官向吴某释明拒不履行的法令结果时,吴某忽然心情失控,撕毁法令文书。履行法官见状,当即电话请求增派履行力气,并对吴某进行拘传。但吴某拒不合作法律,现场法警将其带回永丰法院。冷静下来的吴某活跃悔过认错,称自己由于疫情影响了生意,加上家庭婚姻不幸,致使心情失控。
法院以为,吴某成心撕毁法院法令文书的行为,归于严峻波折民事诉讼的行为,按照有关法令规则,考虑到吴某的认错情绪和其单独运营工厂的实际情况,法院遂决议对吴某予以从轻处分,罚款1000元,一起对吴某进行训诫。吴某活跃认罚,当场缴清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