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让司法的阳光温暖外卖小哥的心田

2020-12-01 10:01:11 作者: 不起诉决定让

“我认识到自己错了,以后再也不会了,谢谢社会愿意给我机会,我要好好做人,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公开听证会上,张某忏悔的低下了头。

检察听证现场

11月27日上午,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涉嫌盗窃电动车案拟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人大代表和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检察长刘爱国主持听证,侦查机关出席听证。

公开听证会上,书记员核实张某身份并宣布听证会纪律,检察官助理介绍张某的基本情况和案件事实。检察官就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进行详细阐述。

经审查查明,张某以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自愿认罪认罚并真诚悔罪,主动退赃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结合本案的事实、证据,可以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中,今年年初,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张某失业无正常收入,干起了外卖工作,但是他自己的电动车续航时间短,便临时起意偷盗电动车。张某实施犯罪的时间,发生在疫情比较紧张的时期,就业压力大,犯罪动机是改善交通条件,加快送外卖的速度。综上,历下区检察院拟对张某盗窃电动车一案作不起诉处理。

侦查机关、听证员阐述意见建议

各方认真听取张某、侦查机关、听证员和办案检察官的意见,经听证会研究讨论,一致认可历下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最后,刘爱国检察长对张某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和教育张某吸取教训,改过自新,自觉遵守法律,做一个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有益的人。

检察听证现场

为人民司法、对人民负责。山东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把天理、国法、人情融入到办案中。积极开展案件公开听证工作,坚持应听尽听的原则,虚心倾听各方意见,接受各方监督,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

来源丨济南历下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