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不服管理 依法拘留严惩不贷

2020-12-01 17:58:17 作者: 社区矫正不服

近日,旬邑县公安局湫坡头派出所接到旬邑县司法局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依法启动调查工作。民警不辞辛苦,辗转咸阳、西安依法调查后,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郭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湫坡头派出所根据反映线索依法调查后查明:社区矫正对象郭某因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后,在湫坡头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郭某存在人机分离,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外出,且不听警告,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人民法院禁止令等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四)项规定给予郭某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郭某被执行拘留时表示很后悔没有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并表示自己以后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全力配合监管人员工作。

近年来,湫坡头派出所通过不断加强和其它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配合,联动联勤,保障了社会治安管理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实现了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逐步实现了辖区治安管理精细化,为平安创建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