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警方捣毁4个窝点抓109人,“零容忍”查禁赌博

2020-12-02 15:19:08 作者: 万安警方捣毁

捣毁4个窝点,109人涉赌被抓 !万安公安“零容忍”查禁赌博

重拳出击 铁腕整治

万安县公安局对涉赌违法犯罪“零容忍”,自2020年10月起,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整治“黄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抽调精干警力,成立4个专案组,攻坚严打地下赌场违法犯罪活动;劝逃与抓捕“双管齐下”,发布《关于督促郭立勇、孙辉等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共抓获、劝投涉赌犯罪嫌疑人18人;加大对网络赌博、跨境开设赌场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打掉7个网络赌博工作室,抓获犯罪嫌疑人51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万安县公安局成功打掉7个网络赌博工作室,捣毁4个地下赌博窝点,抓获涉赌违法嫌疑人109人,其中刑事强制措施99人,有效遏制了辖区涉赌违法犯罪行为抬头趋势,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话不多说,上组图~

法律规定

治安处罚标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刑事处罚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江西省执行标准

参与赌博活动,个人赌资在200以上的,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轻微的,不予处罚;个人赌资数额500元以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具体表现为: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条件,或者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等行为。以下情形之一属于“情节严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公共场所或者营运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设赌局的,且多次或者在公共场所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二)一年内曾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处罚的;

(三)诱骗、教唆未成年人赌博的;

(四)发行、销售“六合彩”等其他私彩的;

(五)组织、招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六)人均参赌金额在5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2000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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