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司机们常犯的几个错误!法官提醒:这些行为,罚!

2020-12-02 18:39:08 作者: 新手司机们常

浦江天平

日常生活中,由于驾驶经验不足,操控技术欠缺,一些新手司机在驾车行驶时常会发生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往往发生在一瞬间,而一个小小的举动,就可能避免一场惨剧的发生。

今天(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我们精选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审理的三则与交通违法行为相关的案例,涉及到的都是新手司机常常会遇到的问题,希望能给大家以警示。

01

切记不能“大弯小转”

“左转转大弯,右转转小弯”这句考驾照时絮絮叨叨记忆的口诀你真的学会了吗?日前,上铁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大弯小转”而引发的行政案件。

案件详情

张某早上八点上班途中,在桂林路进钦州南路南约5米实施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就左侧转弯,被某区交警支队认定违反了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并被处人民币100元,记2分的行政处罚。张某认为该路中心点没有明确标识,左侧转弯是不是靠近路口中心点,驾驶员无法判断,且左侧转弯缺乏辅助线引导,驾驶员为了避让行人而跟随前车左侧转弯的行为,符合安全优先、效率优先的交通原则。所以张某认为该区交警支队事实认定不清,含有较强的主观成分,遂起诉至上铁法院并请求判决撤销被诉处罚决定。

上铁法院结合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事先告知书/确认单、被诉处罚决定书、电子警察拍摄的照片、民警情况说明认为,张某驾驶车辆跟随前车在尚未完全驶过桂林路钦州南路停车线的情况下,就开始左转压双黄线驶入钦州南路,结合驾驶的帕萨特车型的轴距、车宽,张某压双黄线转弯的行为不仅违法,也不具备合理性,故法院对张某的诉请主张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张某张青的诉讼请求。

法规援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应当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法官说法:

大弯小转其实很大一部分情况是为了抢道、抄近路,其危害自然不言而喻,首先这样很容易因抢行造成观察不够仔细,对人行道过马路的行人造成伤害。其次很容易拐弯到逆行车道,对其他车辆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加之这种方式会增加转弯时的盲区,很容易撞到行人。

那怎样才是正确的左转姿势?看懂下面这张图,在没有左转弯箭头灯的路口,绿灯放行后,左转弯车辆应先直行至路口中心点左侧附近待转,如果没有直行至路口中心点左侧附近,而是直接一出停车线,在人行横道线上就转弯属于“大弯小转”。车辆待转时,需观察对向是否有直行车辆、人行横道线上是否有行人正在通行,在确保安全且不会妨碍直行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方可左转弯。

02

下次还敢“插队”吗?

在等红绿灯或者交通堵塞的时候,相信很多人都被变道、插队过,你说大家都按顺序规规矩矩的,偏偏就你插队插进来。让吧,耽误自己时间,而且不愿容忍这种不要脸的行为;不让吧,人家牛逼轰轰,擦着碰着了又麻烦,实在惹人心烦。日前上铁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插队”而引发的行政案件。

案件详情

某日早晨上班高峰期,吴某德驾车在广粤路下高架,行驶到水电路口时,看到前面机动车行驶缓慢。因为要右转弯进入右边匝道虚线处排队等候,当右转弯放行时,其借机从虚线处变道至右转弯车道,后右转驶入水电路。执勤交警当场发现并将吴某德拦下,认为吴某德违法穿插等候车辆,违反了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并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2分的行政处罚。

吴某德认为当日自己是在同向的三条车道中的中间车道,从虚线处驶入右侧转弯车道,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遂向该区交警支队申诉,该支队答复可以虚线变道,但必须等到右转弯车道没有车辆。吴某德认为上海早高峰时,水电路右转弯车辆络绎不绝,被告的要求根本无法做到,且虚线可以变道是全国通行做法,故自己既未借道超车,又未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遂遂起诉至上铁法院并请求判决撤销被诉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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