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执勤交警酒后执法,寻衅滋事者被依法处理

2020-12-03 16:36:05 作者: 诬告执勤交警

2020年11月18日,张家口迎来了一次大范围的降水过程。当日下午16时20分许,正在冒雨执勤的三大队交警刘慧敏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违停在桥东区林园路东风小学门前路段,严重影响到其它车辆通行,遂上前进行劝离,驾驶该车的女司机李某不仅拒不配合,还对交警执法心生不满,拨打电话投诉执勤交警酒后执法。

接到李某的投诉后,张家口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和交警支队纪检部门迅速与投诉人李某取得联系,并展开调查。

在李某及其丈夫许某的见证下,对执勤交警刘慧敏进行了两次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数值均为0,但李某及其丈夫许某均不认可这一检测结果,在执勤交警无明显酒味且两次检测为0的情况下,仍坚持要求对刘慧敏再次进行抽血检测。

调查人员反复向其解释检测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但其一再无理取闹,后由张家口市第一医院医务人员对刘慧敏进行了抽血检测,血样在李某和其丈夫许某的见证下送到检测部门进行了检测,鉴定结果为刘慧敏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

李某作为一个具有完全责任能力人的成年人,不仅拒不配合交警正常执法,还恶意投诉,故意挑起事端,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