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将人打伤,另一方开挖机推房!司法调解后双方握手言和

2020-12-03 22:37:50 作者: 一方将人打伤

楚天都市报12月3日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胡曼李 江练琴)邻里之间起冲突,一方将另一方人员打伤,另一方开挖机将对方附属屋推倒,造成财产损失。结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和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双方被警方相继抓获。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麻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案移送检方审查起诉后,经办案人员等多方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邻里纠纷双方真诚悔罪握手言和。

家住麻城的谭某与杨某是邻居,今年7月10日,两家因建房占地问题起冲突,杨某将谭父打伤。随后,公安机关对杨某故意伤害谭某父亲登记受案,并聘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谭某父亲进行伤情鉴定,而谭某则认为事情一直拖延不解决便心生怨气。8月14日,谭某开挖掘机将杨某家的附属屋推倒,附属屋内的三轮摩托车和自行车等物品被毁损,经鉴定,谭某毁坏财物价值为人民币10212元。

9月8日,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对杨某故意伤害案作出批捕决定;同月23日,对谭某故意毁坏财物案作出批捕决定。

“因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且双方都是年轻人,行事冲动,若简单一诉了之,不仅难以解决双方矛盾,而且也可能导致两家人积怨更深,甚至矛盾升级。”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为此,检察部门召集双方辩护律师,希望尽最大努力,在审查起诉期限内做好刑事和解工作。检察官与案件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多次释法说理,让当事人了解所涉嫌的罪行及法律后果。

“双方慢慢认识到自己的冲动和鲁莽。”承办检察官介绍,杨某和谭某随后均自愿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通过村组干部等调解,双方各自赔偿了对方经济损失,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综合考虑全案,承办检察官认为,两起案件系邻里纠纷所引发,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且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社会矛盾已基本化解,随后对两人分别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邻里之间因生活琐事发生的轻微刑事案件,若简单提起公诉,并不能有效化解矛盾,反而会加深双方积怨。适用刑事和解程序,一方面体现了刑法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另一方面也最大限度抚慰了被害方的感情,修复了邻里关系。”今日,承办检察官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