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点心吧! 保护动物真的不能买卖

2020-12-04 10:38:09 作者: 长点心吧!

鹦鹉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一种宠物,各个鸟市都能看到它们的身影,但是有些鹦鹉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是不可以买卖的,这不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就破获一起非法买卖鹦鹉案。

近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百度贴吧有位昵称为山东XX的网友疑似在售卖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调查,该网友是福山区刘某。

刘某他本身就是一个鹦鹉爱好者。他多年以来从成都、湖南等地相继购买了一些鹦鹉,经过繁殖后目前有24只。

刘某告诉记者他并没有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紫胸鹦鹉,他卖的只是普通的鹦鹉。并且他也并不了解大紫胸鹦鹉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刘某是否真的售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还在调查中,在这里也提醒广大朋友们养宠物一定要慎重。有些“宠物”真的不能买卖。

那到底什么是国家保护动物,买卖国家保护动物会受到什么处罚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是一些数量较少或已濒临灭绝的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划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种,并对其保护措施作出相关规定。非该法律条文许可情况下,不能对国家保护动物进行捕猎、杀害、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