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6.28飙车案”判了!5名被告人获刑

2020-12-05 23:15:24 作者: 中山:“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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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6.28飙车案”5名被告人一审获判,市第二人民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司徒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黎某等4名被告人拘役四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二万元,有效打击了“飙车党”的嚣张气焰,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

检察机关查明:2019年6月28日晚9时30分许,被告人司徒某、黎某、邓某、李某、胡某各自驾驶一辆改装过的小汽车至车流量较大、限速50km/h的小榄镇民安南路时,为寻求精神刺激,上述5名被告人以114km/h-138 km/h的车速在该路段相互追逐、左穿右插。当被告人司徒某驾驶小汽车超越前方正常行驶的一辆摩托车时,小汽车失控,撞向人行道,导致1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及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事故发生后,该案的“飙车”视频迅速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吸引众多网民的关注,并引发舆论热议,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该案除被告人司徒某自愿认罪认罚外,其余4名被告人归案后态度嚣张,毫无认罪悔罪表现,均拒不承认有结伙“飙车”的行为,辩解自己只是超速行驶,驾驶的车辆没有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应受到行政处罚而非刑事处罚,并埋怨司法机关不应将该案定性为刑事案件。

在中山市检察院的指导下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

及时指派资深检察官办理该案

承办检察官认真细致审查案卷材料,反复观看案发现场的多个监控录像,并结合涉案人员的平日驾驶习惯、案发时驾车速度及案发后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查明5名被告人案发当天在道路上追逐竞驶的事实。另外,先后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引导公安机关调取案发路段的限速标志、监控录像及被害人的尸检报告等证据,不断夯实证据链条。同时,针对辩护律师可能提出的辩护理由提前做好庭审预案,拟定详细的讯问提纲、举证清单和公诉意见书。在法庭上,检察官以大量的证据材料及严密的逻辑分析,对5名被告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有力指控,针对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的无罪辩解予以有力驳斥,在指控犯罪的同时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治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最终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山二区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