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在自己家地里种的树,也不能随意砍。我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则……”2020年12月5日上午9时,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第21期“请您当法官”庭审活动完毕后,审判员张振华正在抖音直播间向网友释法说理。
本期开庭审理的是一同滥伐林木案,由灵宝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振华独任审判,现场62名大众参加旁听,并经过抖音直播渠道对庭审活动全程直播,观看人数达2.5万人次,获得点赞4.1万人次,谈论607条,取得了杰出的法治宣扬作用。
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3日至4日,被告人田某在未处理林木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人员将其与别人从杜某处一起购买的坐落灵宝市川口乡池头村上洼沟内的杨树砍伐。经判定,被告人田某砍伐的杨树数量为272株,积蓄量为48.2077立方米。2020年4月5日,被告人田某在接到灵宝市森林公安局民警电话告诉后,主动到灵宝市森林公安局承受查询。案发后,灵宝市森林公安局将扣押的272株杨树变卖,得款24000元。
庭审现场,审判员依法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奉告其权利义务,进行法庭查询、法庭争辩等环节,整个庭审有序进行。终究,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田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杨树变卖款24000元,作案工具汽油锯2把,予以没收。被告人田某当庭表明自己因不知法、不懂法走上违法路途感到非常懊悔。
庭审完毕后,旁听观众对案子的处理意见宣布了自己的观念,一起审判员张振华针对本案向旁听观众进行现场回答,详细解说了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起刑规范以及缓刑的适用条件等,一起向在场旁听大众遍及一些根底法律知识,得到现场旁听大众的共同好评。
灵宝法院展开“请您当法官”活动以来,约请社会大众走进法院,参加案子庭审,庭审现场答疑解惑,得到了市民的广泛好评。经过精选大众身边典型事例来以案说法,展开普法宣扬,取得了杰出的法律宣扬作用。
相关法律知识:
1.什么是滥伐林木
滥伐林木是指违背森林法的规则,滥伐森林或许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许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许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本案中田某砍伐的杨树积蓄量为48.2077立方米,为数量较大。
2.砍伐房前屋后个人一切的零散树木是否要办证
我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有清晰的规则,砍伐房前屋后的个人一切的零散树木是不需要处理砍伐许可证的,那么何为“房前屋后个人一切的零散树木”呢,“房前屋后”的详细规模,一般是指农村居民一户一宅的宅基地的规模;“零散树木”是相对成片林木而言,一般是指农村居民宅基地规模内的零散散布的林木,只要宅基地规模内的“零散树木”才是归于免办砍伐许可证的规模,关于不在宅基地房前屋后规模内的零散树木,不在《森林法》第三十二条所书的“在外”之列。(李艺华 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