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高坠、家长拒就医,救救孩子

2020-12-09 00:45:43 作者: 女婴高坠、家

作者:沈彬

4个月大女婴从5楼坠落,多处受伤,颅内出血。孩子的父亲却不让孩子继续就医,因为迷信“中医”的父亲认为“医院细菌太多”。而且大冬天的,女婴被脱光了衣服,躺在极肮脏的床上“吸收天地精华”。河北石家庄这名家长偏执的育儿手段,让公众愤怒了。好在,目前孩子已经在民政局的干预之下,被送往医院,民政部门正在对女婴实行临时救助,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低保标准。

孩子能够就医、得到低保,当然是好事,但是要追问一下:父母亲到底有没有尽到监护责任?4个月大的、根本不会走路的孩子,是怎么坠楼的?是推下去的,还是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女婴高坠的?如此不负责任的父母,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图为防护网被砸出凹陷

整个事件是让人相当错愕、愤怒的,也突破了大家的认知底线:高坠、颅内出血、肺肾等脏器受损,却拒不就医,这是全没把孩子的死活当成一回事儿。从相关报道看,孩子父亲对于现代医学有严重的偏见,让4个月大的婴儿吃壮骨颗粒和薏米粉……可以说,家长的偏执、迷信,已经到了严重威胁孩子生命健康安全的地步,不能再听之任之了。

孩子不是家长的私产,不是家长稀奇古怪的育儿理念、“野狐禅”的试验品。如果父母没有能力,没有意愿尽到监护责任,无法保证孩子的健康安全成长,那么法律和国家制度必须把这个底托起来。

首先,司法机关应及时介入调查孩子坠楼的背后有没有刑事案件。当时坠楼是扔下去的,还是严重疏忽致高坠?前者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乃至杀人罪,哪怕是后者,也可能涉及过失致人伤害或者虐待罪。这次是因为楼下有铁丝网做了缓冲,才捡回了一条命,那么下一次呢?人命关天的大事,哪怕受害人只是4个月大的婴儿,国家的法律也要为她讨回公道、查清真相,这是对生命负责的态度,也是对法律负责的态度。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出具的检查申请单

其次,从相关的视频来看,孩子父亲的精神状态、认知能力似乎有严重问题。不让严重受伤的孩子就医,扒光婴儿衣服去“吸收天地精华”,婴儿生活的卫生环境极其恶劣。应该对孩子父母的监护能力,民事责任能力作出全面的评估。《民法典》等民事法律都规定,当父母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时,居委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民政部门都有权利启动撤销不称职父母监护权的司法程序。

当地民政部门已经提供了救助,但是,不能只给钱、给医疗,还得提供制度帮助,要确保孩子处于有履行监护责任能力的父母的照管之下。否则,如果家长继续沉迷于那些“歪理邪说”,把孩子当成“试验品”来养,不接受现代医疗,抚养条件持续极其恶劣的话,职能部门就应该采取果断的行动,坚决剥夺那些不配为人父母的家长的监护权。民政、妇联等部门要有亮剑的决心,捡“烫手山芋”的勇气,毕竟孩子是最容易受伤害的。

这起事件中,无论是婴儿高坠,还是严重不负责任的照顾抚养,都已经涉及刑事犯罪了。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及时介入,彻底查清案情,不要像之前山东儿媳被虐待致死案那样,等到悲剧已经无可挽回再去追究法律责任,这已经来不及了。救救孩子!

来源:光明时评(作者: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