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黑社会……嘉祥公安打掉39个涉恶犯罪团伙

2020-12-10 00:42:04 作者: 村霸、黑社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31日,嘉祥县人民法院对翟某函等9人恶实力违法团伙案一审揭露宣判,以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翟某函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判处陆某华等8人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张某余等3人恶实力违法团伙欺诈、敲诈勒索案

2014年以来,张某余以其运营的信义安征信公司为依托长时间从事高利放贷,并在放贷中以“职业规则”为由扣除“砍头息”,诱使告贷人出具告贷金额虚高的借单,后经过续签告贷手续,虚增债权债款。在告贷人不能准时还款时,为追讨不合法债款,采纳暴力、言语要挟、恫吓、滋扰等手法向告贷人、担保人及告贷人的近亲属不合法索债,不合法占有被害人资产。该恶实力团伙屡次施行违法违法活动,严峻打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次序,形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零二零年9月23日,嘉祥县人民法院对张某余等3人恶实力团伙进行了一审宣判,以欺诈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某余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判处马某歌、李某说等人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十四年不等,并处罚金。

庞某礼等8人恶实力违法集团高息放贷、暴力索债案

2012年6月以来,庞某礼、庞某旺、陈某志建立宏信商贸公司(未注册)从事不合法放贷事务,并依托嘉祥县亚宇石材厂、济宁亚宇进出口有限公司,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并以此作为基金,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经过“砍头息”、“保证金”等名义骗得受害人签定虚高告贷合同,不合法从事高息放贷事务。并采纳滋扰、羁绊、谩骂、恫吓、殴伤、强拿硬要、不合法拘禁等方法向告贷人、担保人及其近亲属不合法索债,严峻打乱经济、社会次序,形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18日,嘉祥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庞某礼等8人恶实力违法集团案进行一审揭露宣判。以寻衅滋事罪、不合法拘禁罪、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庞某礼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对庞某旺等其他7名被告人别离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年不等的惩罚。

赵某超等6人恶实力违法集团寻衅滋事案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嘉祥县公安局依据大众举报线索,立案查处赵某超等恶实力违法团伙案。二零二零年6月将违法嫌疑人赵某超、赵某材等团伙成员捕获归案。经查,违法嫌疑人赵某超、赵某才等人为获取不合法利益,在卧龙山街道办事处龙山社区施工期间,以青苗补偿款、水电费、索要钱款等名义,以停电的手法屡次向工程承包商索要钱款,以堵路等方法阻遏工程施工,逼迫施工方运用其供给的高于商场价格的砂石料、水泥等建筑材料;以卧龙山十里铺村委的名义,不合法处置、侵吞别人产业,严峻打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日子次序,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现在,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傍边。

李某超等人恶实力违法团伙暴力强追典当车辆案

二零二零年9月,嘉祥县公安局打掉以李某超为首的暴力强追典当车辆违法团伙,捕获团伙成员李某超、李某伟、刘某某、贾某某、高某等团伙成员。经查,违法嫌疑人李某超(男,33岁嘉祥县卧龙山街道人)为获取不合法利益,纠合、撮合李某伟、刘某某、贾某某、高某、代某某(另案处理)、李某(另案处理)等社会清闲人员组成违法团伙,屡次采纳暴力、钳制等手法,有安排、有预谋地施行强抢典当车辆违法活动。先后流窜至济宁、嘉祥、菏泽、巨野、徐州、沿海等地,查找悬挂外地车牌的豪车并装置定位器,对车辆行迹进行盯梢定位。继而再使用网络、微信等渠道不合法取获取该车的典当信息,联络车辆的典当权人,许诺能取得该车并向典当权人索要高额酬劳。车辆典当权人赞同后,李某超团伙便安排人员对该车进行盯梢守候,使用驾驶员上下车的机遇,运用暴力、钳制或许假充差人等手法操控驾驶员,将典当车辆强抢开走送至典当权人处,以交换酬劳,不合法获利30余万元。现在,涉案5名团伙成员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