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铺内锂电池加工引发大火5人丧命 房东也要赔

2020-12-10 05:19:21 作者: 电动车铺内锂

一场大火,5条人命。日前,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与此相关的生命权纠纷案,依法判定店肆实践运营者以及出租人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

图片来历:东方IC

店肆起火,一夜5人丧身

二零一八年8月2日清晨5时30分许,坐落上海市宝山区的一家运营电动自行车的店肆产生火灾,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火灾形成店肆内装饰、木质阁楼、家具家电、生活用品及电动自行车、蓄电池、配件、修理东西等被焚毁烧损,并致店肆的实践运营者刘某伟配偶及其子、刘某伟亲兄弟刘某林的儿子(不满5岁),以及刘某林妻子亲属吴某国的儿子(不满15岁)合计5人逝世。

经消防部分勘测,这起事端的起火部位在该店肆内西南侧蓄电池操作间内,起火原因是电动自行车车用锂电池毛病起火,点燃周边可燃物并扩展成灾。

7名被告,两边对簿公堂

二零一九年4月、9月,刘某林配偶、吴某国就火灾的补偿事宜洽谈屡次,但未能与补偿方达到一致定见,就分别将彭某车行(店肆商号)、物业办理公司、彭某仙(店肆房东)、刘某会配偶(死者刘某伟的爸爸妈妈、刘某会与刘某林为兄弟联系)、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玛公司)、安徽扬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车充电线公司,以下简称扬能公司)、彭某明(店肆承租人,后转给死者刘某伟运营)诉至上海宝山法院,恳求上述被告方按份对逝世补偿金、丧葬费、精力危害抚慰金等费用承当补偿职责。

谁该补偿?法院剥茧抽丝

宝山法院经审理查明,二零一八年2月,被告彭某明将该店肆转让给刘某伟。之后,刘某伟在此运营电动自行车事务,其中有被告爱玛公司出产的电动自行车,进货途径为刘某伟自己担任公司监事的某贸易公司,刘某林为该公司总经理,一起两人均系该公司股东。刘某伟受让店肆后,从未以彭某车行名义运营,该店肆亦未悬挂彭某车行商号标牌。

法院以为,依据消防部分确认,火灾的起火原因是电动自行车车用锂电池毛病起火,被告扬能公司仅为充电器生厂商,与车用锂电池无关,无需承当补偿职责。

一起,尽管被告爱玛公司出产的电动自行车随车附有车用锂电池,但该公司供给的均为制品电池,无需在运用时进行拼装加工,而依据现场残留很多的片状结构锂电池残骸,能够确认该店内实践在进行锂电池再加工,该店肆实为毛病锂电池出产商,故这起火灾事端不应由被告爱玛公司承当补偿职责。

被告彭某明虽将店肆转让给刘某伟,但其并未将商号同时转让。刘某伟亦未用该商号运营,他从爱玛公司进货,也是以其名下贸易公司的名义,故被告彭某明、彭某车行无需承当补偿职责。

别的,本起火灾事端是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毛病引发,并非物业公司的办理职责规模,且无依据证明被告物业公司是该店肆物业办理公司。所以,原告建议被告物业公司承当补偿职责,依据缺乏。

这起火灾事端系店肆内进行蓄电池再加工所造成的,而店肆商住混用也是致死5人的重要原因,故店肆运营人刘某伟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被告彭某仙作为房子出租人,对房子有办理职责,房子存在商住混用景象,有安全隐患,其疏于办理,未加阻止,故其应承当相应职责。

关于被告刘某会配偶辩称被告彭某明建立阁楼未消除安全隐患应承当30%的补偿职责的定见,法院以为,本起火灾事端系店肆内进行蓄电池再加工而导致,店肆商住混用是事端致5人逝世的原因之一,且不管阁楼是谁建立,假如恪守规则,晚上不住人,就不会产生致人逝世的结果,所以对被告刘某会配偶这一定见,法院亦无法采信。

综上,上海宝山法院院依据本案实践情况,依法判定由被告彭某仙对原告丢失承当10%补偿职责,店肆运营者刘某伟承当90%补偿职责。因刘某伟及其妻、子均在本次火灾事端中逝世,故被告刘某会配偶作为刘某伟的承继人,应当在承继刘某伟遗产的实践价值规模内承当补偿职责。案子判定均已收效。

法院点评:

作为房子实践运用人,如因相似本案中商住混用等违规运用房子,并因操作不妥产生事端,实践运用人应当承当相应的侵权补偿职责。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