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刊文:拾金不昧“不及时”,凭什么罚500?

2020-12-10 08:42:22 作者: 光明日报刊文

长沙火车站的保洁员甘女士,在作业时捡到一枚价值万元的钻戒。因作业规矩时刻仅十几分钟,甘女士忧虑上楼交戒指耽误清扫时刻,而且也分不清钻戒到底是真是假,就先作业,作业完出去上了趟厕所,此刻组长打电话问询是否捡到戒指,甘女士表明有拾到并上交,但保洁公司以为她没有及时上交失物,对她罚款500元。

捡到戒指前后共16分钟,民警以为她是及时上交并帮其求情从轻处理,而公司仍以其违反规矩为由罚款。一个月辛苦作业挣得的3500元薪酬一会儿就被扣去500元,而且甘女士自以为没有私心,她感到很冤枉。

据了解,该公司规矩:职工捡到物品要第一时刻上交,不允许带出车厢,若有违反者,轻则罚款,重则开除。保洁员交晚了十几分钟,公司就以为其没有做到“第一时刻”上交而罚款,不免有些冷若冰霜。

网友谈论

有网友以为,在作业规矩时刻很严重的情况下,想先把作业完成后再处理失物,也很正常。尽管这件事的细节还需确认,但仅从行为上来说,只由于耽误了十几分钟上交,公司就确定其不算第一时刻上交,这样的断定是不是严峻了些?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规矩拟定方面,这家公司存在的不当之处,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关于拾得的失物,社会的干流思维是引导人向善、鼓舞拾金不昧的行为,但很少有将拾金不昧作为硬性规矩,乃至违反了还有处分。

即便在最坏的情况下,真如一些推测那样,保洁员捡到戒指后有十几分钟的“纠结”,但在组长电话问询后,她仍然马上上交了,单论行为仍然算拾金不昧。

在触及失物的规矩方面,应该多往鼓舞人向善的方向去拟定。该公司原先的起点是好的,但过分强硬,简单形成“误伤”。拟定规矩时,能够更“柔性”“正向”一些,比方:职工捡到贵重物品后上交,给予必定的金额奖赏等。

不要炸毁人本真的夸姣质量。 想要引导人从善,不以鼓舞的方法,反而去处分“不作为”“举动不活跃”的行为,很简单挫伤人的活跃性。能够幻想,职工今后再看到戒指等失物,为了防止费事,或许没有人敢捡拾。

尤其在触及贵重物品这类灵敏地带时,不合理的规矩和判罚简单给人贴上“有私心”的标签,会引导不明真相的人发生“你没有私心为什么不第一时刻上交”这类主意,很简单让人名誉扫地乃至“社会性逝世”。因而,在处理这些灵敏问题时,必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尽量做到彻底公平,防止“误伤”。

仁慈是一种挑选,咱们鼓舞好人好事,但要用对方法。

文字:小亢

图片:湖南都市频道《都市晚间》栏目等

原标题:《拾金不昧“不及时”,凭什么罚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