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二月5日,兰坪县公安局通甸森林派出所接到大众报警电话称:“在兰坪县通甸镇龙潭村委会白牧场组居民家中有一只山公,请你们出警处置”。
接警后,派出所当即安排警力赶往现场,并在报警人家住宅后方发现了“捣乱”山公。经了解,该猴在白牧场小组出没多日,常常偷吃居民的鸡、粮食,且处处乱窜搞损坏,在必定程度上影响了大众的出产日子。为避免山公持续损坏大众资产,也为避免山公伤人事情产生,处警民警当即拟定“抓捕”计划。在当地大众的合作下,最终将山公围堵在居民家中的一个铁笼里,经对其进行全身检查,未发现受伤状况。
经判定,该猴为国家二级维护动物猕猴。现在,通甸森林派出所已将该猕猴移交到兰坪县重生桥野生动物暂时救护站收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