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行动再添战果,田林警方再擒获2人!

2020-12-10 13:19:22 作者: “断卡”行动

电信网络欺诈违法,

严重危害人民大众产业安全,

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安稳的一颗“毒瘤”。

为严厉冲击整治不合法开办、贩卖电话卡和银行卡违法违法,坚决遏止电信网络欺诈违法高发态势,十二月2日下午,田林县公安局百乐派出所依据县局党委的布置要求,通过细致侦办,捕获2名涉嫌生意银行卡的违法嫌疑人。

经查,二零一九年4月至6月期间,田林县百乐乡板干村的罗某某和妻子黄某某明知贩卖银行卡是违法行为,但仍是经不住利益的引诱,觉得这样能赚到快钱,便抱着侥幸心理,将自己处理的银行卡、U盾、手机卡,以每张700-80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同村的韦某起(已捕获归案)。十二月2日,通过前期的调查取证作业后,百乐派出所民警决断反击,将违法嫌疑人罗某某和黄某某捕获。到被公安机关抄获,违法嫌疑人罗某某和黄某某已先后贩卖以自己身份证件处理的7张银行卡、7个U盾、7张手机卡。

经审问,罗某某、黄某某两人对其协助信息网络违法活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在,该案子正在审理傍边。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银行卡仅限于自己运用,不得转借和租借,生意银行卡是违法行为。个人名下银行卡一旦落入不法分子的手中,使用其银行卡施行欺诈、洗钱等违法行为,或许负有连带责任,甚至要承当刑事责任。

警方提示广阔市民大众一定要进步法律意识,禁止出售、租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假如将自己名下的“两卡”被别人用于电信网络欺诈或许其他违法违法,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别的,假如身份证有丢失阅历、前期电话卡或许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抽空去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许银行卡存在,避免被作为“违法违法嫌疑人”进行冲击、惩戒,影响个人日子。

来历:田林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