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十二月16日音讯(记者 梁振文)十二月16日,临高法院对以麦某青、麦某海为首的15人涉恶势力犯罪团伙,作出一审宣判。因为该团伙涉嫌不合法高利放贷、暴力索债、敲诈勒索、成心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团伙涉案15人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七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临高法院工作人员在看守所内对涉案团伙成员宣读判决书。
2017年以来,被告人麦某青、陈某龙,李某、刘某星、陈某、符某、陈某奇、王某智等多名阿波罗酒吧保安及陈某尚、陈某浪、陈某兴、陈某恩等人常常纠合在一起,以暴力、恫吓威胁等手法,屡次在临高县临城、调楼、皇桐区域施行成心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峻影响当地大众的安全感,严峻打乱了当地的社会秩序,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麦某海凭借麦某青恶势力犯罪团伙,施行违法犯罪活动。麦某青、陈某龙屡次安排施行违法犯罪活动,是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纠合者,麦某海、李某、刘某星、陈某、符某、陈某奇、王某智、陈某尚、陈某浪、陈某兴、陈某恩均系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成员。
法院审理以为,麦某海以被害人陈某喜及刘某营在打麻将中“出老千”为由,纠合麦某青、陈某龙、陈某尚、陈某、刘某星、李某、符某、陈某奇、王某智、陈某恩、陈某浪、陈某兴等人采纳暴力、恫吓手法,敲诈被害人陈某喜、刘某营资产,数额巨大,该十三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临高法院工作人员在看守所内对涉案团伙成员宣读判决书。
陈某龙、符某、李某殴伤被害人苏某智,致苏某智轻伤二级;陈某龙、陈某奇殴伤被害人陈某生、致陈某生轻伤二级;陈某龙、陈某浪、陈某兴、陈某奇、符某殴伤被害人许某源、许某榕、吴某松,致许某源轻伤二级,许某榕、吴某桦轻微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成心伤害罪。
麦某青、刘某星、李某伟采纳暴力手法恫吓别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陈某尚、陈某恩、麦某良开设赌场,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
终究,临高法院按照相关法规,判主犯麦某青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其他团伙成员已被法院以敲诈勒索、成心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罪名,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七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