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涉案总金额高达18.8万余元的高速公路偷逃通行费诈骗案在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为全国高速公路完成“一张网”后,江西首例通过换卡逃费的案子。
自二零二零年5月6日高速公路康复正常收费时起,5名被告人驾驭多辆车牌赣C最初的六轴半挂车,频频往复于江西省樟树市周边收费站与广东省境内收费站,通过途中“换卡”“换车牌”的办法,人为减缩收费行进路程,到达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意图,存在严峻逃费嫌疑,逃费金额算计188059元。
因涉嫌逃费金额较大,赣粤高速南昌南管理中心发现此过后,当即向樟树市公安局报案。7月十日至十二日,在多方统筹和谐、紧密布控下,通过72小时接连细致侦办、考察守候,成功阻拦3辆涉嫌“买短跑长”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车辆。
法庭上,涉案的驾驭员陈某、肖某、黎某等5名被告人均对逃费现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经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定,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采纳虚拟现实、隐秘本相的办法骗得公私资产,且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归纳考虑相关情节,遂依法作出判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肖某、黎某3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至3万元不等;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邹某、张某2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别离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