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 " 奔现 " 就像开盲盒,不到终究一刻都不知道你的那个 ta给你的是惊喜仍是惊吓。
广州一位富二代遭到的不仅仅是惊吓乃至是 " 欺诈 "!
他与网恋 3 个月的 " 女神 " 奔现后,敏捷闪婚,而且向女方家里付出了 20 万元作为礼金。
但是就在与新婚妻子婚礼蜜月期间,他发现卸了妆的妻子与此前的 " 女神 " 形象截然不同!
妆前与妆后颜值的巨大反差,让他一时无法承受,他以为女方的行为现已构成欺诈,遂将其告上法庭,申述要求离婚而且交还彩礼钱 20 万!
律师说法
女方:最初但是你说会承受我的全部,容纳我的全部,怎样现在卸了妆你就不认了?
富二代:你自己看看你这相片跟你压根就不是一个人!你这归于欺诈!有必要离婚!而且民法典规则制止索要彩礼,这20万彩礼钱你也有必要退给我!
冯梦婷律师:
民法典第1042条“制止借婚姻讨取资产”的规则,实质上制止的是生意婚姻或以婚姻为托言索要“天价彩礼”的行为。
但关于男女两边依民间风俗,自愿付出且未超出男方承受能力的彩礼,法令并未制止。
最初礼金是你自愿给的,现在你们既已挂号成婚而且共同日子,你有权建议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女方相同有权回绝退回彩礼。究竟婚姻不是网购,老婆也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法院终究也作出了
不必交还彩礼的判定!
视频一经推出
也引发了很多网友评论。
看来我们
关于彩礼的了解各有不同,
那么,
法令关于彩礼究竟是怎样解说的呢?
民法典关于彩礼的解说?
1、首要,彩礼是男女两边在成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风俗。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42条规则:制止包揽、生意婚姻和其他干与婚姻自由的行为。制止借婚姻讨取资产。所以,按风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承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生意、包揽婚姻、干与婚姻自由。
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
1、男女两边未处理成婚挂号手续;
2、男女两边处理成婚挂号手续但确未共同日子,能够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日子困难的,也能够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以上三种状况能够要求返还。
1、男女两边未处理成婚挂号手续而同居日子两年以上;
2、两边未处理成婚挂号手续而同居日子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承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日子。
以上三种状况不能够要求返还。
来历:广州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