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王晓阳 记者 袁玮)广告里是19.9的“白菜价”写真体会,拍照过程中价格竟一步步涨到两万多?两名刚20岁出面的女大学生在拍照写真中遇到了这样的闹心思。两人随后投诉至消保委,消保委为她们找来公益律师做托付诉讼署理,将该商家申述至虹口区法院。2月2日,这起关于服务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案在虹口法院开庭审理,虹口区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撑申述。
庭审现场。虹口检察院供图
上一年,女大学生小李和小达(均为化名)在网上报名了一家拍照公司推行的19.9拍照体会活动,却没想在拍照、选片过程中,从晋级套餐到服装化装,从加选相片到各种相框,她们被软磨硬泡推销着购买了完全无付出才能的高价套餐,甚至在店家的“主张”下去借了网贷付款……终究她们为拍照写真别离付出了13344元和7444元,但仍欠商家制造相册费用。离店后,当她们反响过来自己真实无力付出而要求免除高价合一起,被店家回绝并要求她们依照合同补齐悉数钱款,否则要补偿高额违约金。事实上,店家至今未向她们供给任何产品和相片。
两人将商家投诉到消保委后,了解到该店自二零一九年已有40余起相似投诉,但店家态度强硬,已有多起相关诉讼。消保委为两人找来公益律师做托付诉讼署理,将该商家申述至虹口法院,一起协助两名大学生向虹口区检察院提出支撑申述请求。虹口区检察院检察官了解状况后决议对该案支撑申述,协助两名大学生维权。
《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则,“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危害国家、团体或许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能够支撑受危害的单位或许个人向人民法院申述。”代表国家对犯罪分子提起刑事诉讼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支撑民事申述也是检察机关的功能之一。当弱势群体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到损害时,检察机关可支撑受损害的单位、团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在,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