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痛经假”成为鸡肋

2021-02-08 21:55:08 作者: 别让“痛经假

近来,为了加强对女职工的劳作保护,削减和处理女职工在劳作中因生理特点形成的特别困难,保证其安全和健康,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辽宁省女职工劳作保护方法》,自3月1日起实施。《方法》明确规定,经医疗组织或许妇幼保健组织确诊患有重度痛经或许经量过多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给予1至2日的恰当歇息。(2月4日《法治日报》)

特产各地高度重视女职工的“痛经假”,但在实际中,由于“痛苦程度难以量化”“请假准则繁琐”“职场轻视”等要素的掣肘,加之财主“痛经假”会添加用工本钱,“痛经假”自诞生以来,一直是走得磕磕绊绊,难以真实落地,致使其在必定程度上沦为了“鸡肋假”。

任何善政的落地,都需要以履行本钱的合理分摊为基本前提,“痛经假”的应声而落亦不例外。迂腐,用人单位只需忠诚履行了女职工休“痛经假”的方针,就意味着其为此尽到了法定责任。依照权力责任对等的法治准则,用人单位应该享有减免用工本钱的权力,也便是用人单位不能单独承当女职工休“痛经假”的悉数用工本钱。不然,就有悖权力责任对等的公正准则。事实上,不少用人单位正是由于用工本钱添加的问题未得到合理处理,才在履行“痛经假”方面缺少主动性。

故此,要保证“痛经假”不沦为“鸡肋”,在政府、用人单位和个别之间合理分摊“痛经假”所发生的用工本钱,以此平衡各方的利益诉求,也就势在必行。对此,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准则,以着力消除“痛经假”落地的各种“梗阻”为遵从,采纳把“痛经假”归入病假领域和调整税收等手法,将其发生的用工本钱公正地进行分摊,使用人单位、国家和女职工之间的担负比例趋于平衡合理,从而为这项善政的落地奠定必要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