焰火禁放令施行以来
延庆的新年多了一份安静吉祥
大部分市民能严厉恪守禁放规则
但仍有单个市民“有令不止”
延庆警方重拳出击
对此类行为依法进行了处分
01不合法生意焰火爆竹
运送风险物质被行政拘留
案子一:2月十一日21时许,官某某(男,39岁)与郭某某(男,37岁)在延庆区康庄镇太平庄村一空位违规点燃焰火爆竹被民警抄获。经进一步作业,民警在官某某所驾驭的车辆后备箱内抄获伪劣焰火爆竹68.8公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办理处分法》规则,该二人因不合法生意、运送风险物质,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分。
案子二:2月十一日23时许,赵某(男,27岁)在延庆区康庄镇西红寺村村北违规点燃焰火爆竹被民警抄获。经进一步作业,依法收缴伪劣焰火爆竹29公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办理处分法》规则,赵某因不合法生意风险物质,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分。
02禁放区域内点燃焰火爆竹受处分
案子一:2月十二日2时许
马某某(男,37岁)在延庆区恒安小区楼下违规点燃焰火爆竹被民警抄获。根据《北京市焰火爆竹安全办理规则》,马某某因在制止点燃焰火爆竹的区域内点燃焰火爆竹,被公安机关给予100元罚款处分。
案子二:2月十二日2时许
田某(男,34岁)在延庆区旧县镇北张庄村家中违规点燃焰火爆竹被民警抄获。根据《北京市焰火爆竹安全办理规则》,田某因在制止点燃焰火爆竹的区域内点燃焰火爆竹,被公安机关给予200元罚款处分。
违背焰火禁放规则将被依法处分
新年期间这些禁放区域和禁放要求
您必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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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大街:百泉大街、儒林大街、香水园大街
11个城镇行政区域:延庆镇、永宁镇、康庄镇、张山营镇、八达岭镇、旧县镇、大榆树镇、沈家营镇、井庄镇、香营乡、刘斌堡乡行政区域内为禁放区
提示:禁放区域内,全年制止点燃焰火爆竹。
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阻止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办理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则依法查处。
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不合法运送、出售、贮存焰火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实施告发奖赏制度,对大众告发焰火爆竹违法犯罪头绪,经查验事实的予以奖赏,对告发人身份等信息严厉保密。
小编再次提示广阔市民朋友
随意点燃焰火爆竹
结果但是很严重的哦
为了环境、本身及别人安全
请您恪守点燃规则,推陈出新
过一个新鲜、环保、舒适的“低碳”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