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排队买到的大车位,到底能不能停两辆车?

2021-02-23 22:34:53 作者: 视频|排队买

2015年,陆女士在闵行某小区购买了房子及一个车位的产权,该车位长约6米,宽约5.3米,修建层高2.2米。

最初,陆女士排队才买到这个车位,并且协议里也没有清晰只能停一辆车。入住今后,除了自己的奔驰车,陆女士还想在该车位并排停放另一辆轿车,被物业阻止了,两边因而产生矛盾。

二零一九年6月18日,陆女士的老公报警称物业工作人员拦在门口,不让自己的车进到小区。最终,陆女士的老公只能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外,并因而产生了一大笔停车费。

两边一直无法达到共同,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陆女士一纸诉状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并建议物业中止阻碍她合法运用车位,在小区公告栏里赔礼道歉,并付出停车费23200元。

一审法院以为,假如原告陆女士想并排停放两辆车,车头部分会占用到一部分停车库公共通道的面积,形成其它车位停放的困难和安全隐患。物业公司根据《前期物业办理服务合同》和《业主暂时办理规约》中的约好对严某的上述行为予以规制及办理并无不当,并未损害陆女士的所有权,故对其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撑。陆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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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3日,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二审法官以为业主对产权车位应以地上划线规模为限合理运用,不能简略地把车位产证面积等同于自己能够运用的占地上积,超出车位划线规模的区域归于业主共有的公摊面积,若业主对公摊面积的运用超出合理领域,应征得其他业主的赞同,不然物业有权予以办理和阻止。

上海一中院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赵祎韫 实习修改:陶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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