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弑母骗保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2021-02-24 20:37:00 作者: 自贡“弑母骗

自贡调查 林听宇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秦勇

2月24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遵循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履行死刑指令,依法对“弑母骗保案”罪犯付白莲履行死刑。

记者了解到,罪犯付白莲与被害人宋某某(女,殁年56岁)系母子联系。付白莲在广东省广州市务工,宋某某在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家中寓居。付白莲因宋某某未帮其照看孩子而心生仇恨,加之无钱付出购房首付款,遂发生经过杀戮宋某某以获取意外稳妥金用于购房的想法。

2017年十一月25日,付白莲在稳妥公司为宋某某投保保额为40万元的意外损伤稳妥。二零一八年3月9日14时,付白莲从广州乘飞机抵达四川省成都市,后乘网约车于20时44分抵达自贡市。次日清晨0时24分,付白莲打电话给宋某某,承认宋某某在家后回到家中。

付白莲以按摩为由将宋某某骗至家中二楼卧室内,将暴露电线缠绕在宋某某左手大拇指和右手食指上电击宋某某。

宋某某遭电击后瘫倒,付白莲又持木凳击打宋某某头部、面部,致宋某某头部、面部出血。付白莲将宋某某从二楼卧室抱至一楼厨房,将家中吹风机和插线板焚毁后压于宋某某身下,制作宋某某因运用电器意外触电逝世的假象,整理现场后逃离。

宋某某因电击致不可逆脑危害,伴呼吸系统危害致进行性呼吸衰竭逝世。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罪犯付白莲成心不合法掠夺别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成心杀人罪,且为骗得稳妥金预谋杀戮亲生母亲,违法动机极端卑鄙,手法特别残暴,情节、结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应依法惩办。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付白莲犯成心杀人罪,判处死刑,掠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付白莲提出上诉。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裁决核准了罪犯付白莲死刑。

履行死刑前,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告诉罪犯付白莲近亲属进行会晤,充沛保证被履行罪犯的合法权利。